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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栏:
周恩来同志关于处理亲属问题
致淮安县人委的三封信
一九五六年十月二十九日致淮安县人民委员会淮安县人民委员会:
前几日接到县人民医院一信,知我婶母的病最近又重复发,陶华来信说你们也常派人去看望和给治疗,谢谢你们亲切的关心和照顾。
我婶母的病我们知道是无法治疗,今后一切治疗还要麻烦你们。(请县人民医院治疗好了)不要向外地转治。如果治疗无效,一切后事也请你们代为办理。但要本着节约和简朴的精神办理。现寄去人民币贰百元作为治疗和办理后事的费用。如不够时,请你们先垫付,事后来信说明支付情况,我再补钱去。
此致
敬礼
周恩来
一九五六年十月二十九日
(此信请转人民医院负责同志一阅,不另附信。)